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白沟新城党群工作部、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柔性引才新机制,进一步集聚海内外创新资源和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根据《关于推进“人才飞地”建设的实施方案》(保科字〔2024〕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对我市域内各级政府、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在海内外创新资源丰富城市建立的以技术研发、企业孵化、创新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技术转移中心等跨区域创新创业平台进行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各类园区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飞地园区拥有实际控制权,直接或委托第三方负责园区的建设运营。
2.具有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的能力和基础,具有一定的运营经验及相关的人才储备。能够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施;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0%;为保定市的或拟入驻保定市的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场地占总面积的50%以上。
3.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熟悉当地情况的专门管理团队,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4.具有对接当地科研、人才、项目、资金等资源的能力,与当地政府、高校、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建立有合作关系。
5.截至申报之日,在孵化毕业企业中,已在保定注册落地且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不少于3家。
6.制定有明确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并具有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人才和经费保障。
(二)申报研发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对研发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研发机构与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和研发方向上应具有一致性。
2.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创新服务的需要。
3.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上年度研发机构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使用和技术研发方面的支出费用不少于100万元。
4.具有一定的研发技术力量,原则上应拥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研发人员,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不少于1人。
5.围绕申报单位技术难题和发展方向,每年研究开发自选新产品或课题不少于2个,到我市进行转化技术成果不少于1个。
6.就地使用或为我市引荐高层次人才1人以上(应为保定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内外拥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人才飞地”政策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申报对象合规性审查,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权属性进行核实,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
(二)申报单位要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书》(附件1、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需胶装成册,其装订顺序为:申报书封面、申报书内容、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务必包含目录,且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须用彩色纸张隔页。
(三)请7月11日前将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申报推荐意见各一式五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科技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盖章扫描电子版。
联 系 人:曾凡能
联系电话:0312-3312068
邮 箱:bdkrsc@163.com
附件1.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类)
附件 2.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类)
附件3.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汇总表
中共保定市委人才工作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保定市“人才飞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类)
附件2: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书(研发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类)
附件3:保定市人才飞地申报汇总表
阅读原文:通知公告--保定市科学技术局